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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出于1966年,大约从四周岁时起开始记事,所以对那个特殊时期的十年历史有一定的记忆,当年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经常绕远跑到火车站广场看大字报,时至今日我依旧非常清晰的记得大字报战书式的文风。什么是大字报式的文风呢?大字报式的文风不仅文字铿锵有力、爱憎分明、动辄上纲上线的特点,还必须充满与对方血战到底的精神。
所幸的是那十年只是历史的一瞬间,我们国家走出了那十年的泥沼步入了健康发展的通道,大字报式的文风也已经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80后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大字报式的文风了,这是我们国家文明进步的具体表现。然而昨天我在网络上看到了一份山东某企业内部下发的一份红头文件,看罢这份红头文件,我的先是被震得外焦里嫩,然后感觉似乎时光逆转到了五十前大字报盛行的时代,让我不寒而栗。
这不是一篇公文,这是一份彻头彻尾的大字报,请看“与唯利是图之辈拼死血战到底”、“无良小人”、“逃窜”、“鼠窜”这类情绪化的带有道德杀伐和散发着血腥味的文字屡屡出现,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这样一幕场景,起草这篇公文的不是穿职业装的文员,而是穿绿军装、戴红胳膊箍的红卫兵小将,此位小将一边起草着这份公文,内心中一边激荡着“感同恶鬼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的英雄主义豪情。也许有人会以为出台这个文件的企业是国企,这就大错特错了,这家名为东海国际控股(山东)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是港资企业。
如果仅仅是文风的问题还不是严重的问题,这家企业的红头文件违法之处比比皆是。把员工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当做敲诈勒索,很明显违反了《劳动法》赋予员工的权利。对离职的员工进行行业跟踪不仅涉嫌侵犯员工隐私和侵犯劳动者的就业权,还涉嫌诽谤,情节严重时成立犯罪。一个港资企业这样对待员工,是不是这家企业是香港的“东兴”或“洪兴”的企业,具有恶势力团伙的表征。
写至此,我高度怀疑这份文件的真实性,我希望东海国际控股(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说明一下,如果真是这家企业所为,我希望他们诚恳地道歉。